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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须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9-1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报名程序

1. 仔细阅读招生简章,根据实际水平与要求选定班级。

2. 报名时,须携带身份证,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,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相符。

3. 注册后一次性交纳学费,领取学员证、教材领取凭证及电子票据短信通知单。

4. 凭教材领取凭证到指定书店领取教材。开课前按学员证上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报到。

5. 学费不含教材费,全费学员和享受老生优惠学员赠送教材 ( 个别班型不赠送教材,按项目部具体规定执行 )。

二、优惠规定

老生要求继续学习者,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,办理报名手续时,须出示老生学员证或结业证书。

三、退学退费规定

1. 各班开学时间,均以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时间为准,学员退学退费时须凭学员证、学员本人的身份证及电子票据短信通知单办理。如代办人代办,须持学员及代办人身份证并持有学员委托证明方可办理。以上证件不齐或丢失者,不予办理退学退费手续。

2. 退学退费时,所送教材要交回,如有写画或损坏扣除所发教材相应费用。

3. 开课前要求退学退费者,学费全额退回。

4. 开课后要求退学退费者。

 1) 学期在2周内(含2周)的班级,退费期为开课后1个自然日内。

 退费金额=总学费—(已开课学时×每学时的学时费)—教材费 (如教材不交回)。


 2) 学期在2周以上、4周以内 (含4周)的班级,退费期为开课后3个自然日内。

 退费金额=总学费—( 已开课学时×每学时的学时费)—教材费 (如教材不交回)。

 3) 学期在4周以上、10周以内 (含10周)的班级,退费期为开课后7个自然日内。

 退费金额=总学费—(已开课学时×每学时的学时费)—教材费(如教材不交回)。


 4) 学期在10周以上的班级,7个自然日内办理退学退费者,扣除学费总额的10%;15个自然日以内办理退学退费者,扣除学费总额的30%;30个自然日以内办理退学退费者,扣除学费总额的50%;30个自然日以后,不再办理退学退费手续。


 5) 插班退费请看须知第四条插班规定。

注:退费时间包含周六、周日。

四、插班规定

1. 学期在4周以内(含4周)班级,开课1个自然日后报名者为插班。

2. 学期在4周以上班级,开课7个自然日后报名者为插班。

3. 插班学员减免前期学费。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,不赠送教材。

4. 人数已满的班级不能插班。

5. 学期为2周内(含2周)的班级,插班生退费期为上课后1个自然日内;学期为2周以上、4周以内 (含 4 周 ) 的班级,插班生退费期为上课后3个自然日内;4周以上的班级,插班生退费期为上课后7个自然日内。

退费金额=插班学费—(已上课学时×每学时的学时费 )。

五、调班规定

1. 学期在 4 周以内 ( 含 4 周 ) 的班级,调班期为开课后 3 个自然日内。

2. 学期在 4 周以上、10 周以内 ( 含 10 周 ) 的班级,调班期为开课后7个自然日内。

3. 学期在 10 周以上的班级,调班期为开课后14个自然日内。

4. 调班学员需凭本人身份证、学员证、电子票据短信通知单到报名处办理调班手续,学费多退少补。

5. 根据需要只准许调班一次,相关教学资料不予退换。

6. 所调班级名额已满、不是同期开课的班、各平行班、跨语种班、脱产与短期和业余班之间不准调班。

六、银行汇款报名规定

1.外地学员可电话咨询或者登陆 www.bwpx.com 查询班号。

2.银行汇款,不接受支付宝转账。

3.汇款账号:3428 5601 0970;收款人:北京外国语大学;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。

4.银行汇款后,请将付款凭证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pz@bfsu.edu.cn。邮件主题为“学生姓名及所报班级班号”,并在同一邮件中注明报名学员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所报班级、班号、联系电话、发票抬头。邮件发送一次即可。报名时间以收到汇款时间为准。

5.转账学员如果不是本人银行卡转账,发送邮件时请告知转账人员姓名。

6.汇款报名申请退费者, 请先拨打电话:010-88816622提出口头申请,同时将退款账号(借记卡)、开户名、开户行(确定到分、支行、营业厅)、本人身份证和付款凭证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pz@bfsu.edu.cn,邮件主题注明“退班”字样,以便为您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( 退费标准同第三条 ),退款邮费从退款中扣除。

7.请妥善保存汇款凭单,凭身份证原件和汇款凭单领取学员证。

8.开课前一周不接受汇款报名。

9.特殊说明:自2018年5月1日起,所开票据一律为电子票据,且票据抬头不可更改。电子票据的下载和打印地址,将在学员缴费后,由财政部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缴费人手机上,因此学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,并保存好此短信。

七、学员证规定

1. 学员证是学员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。

2. 学员听课应按学员证上标注的班别和时间听课,无证不得进入教室。

3. 所报班级结课后,学员证自动失效。

4. 因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学员证的,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各项目办公室挂失。

5. 学员证丢失的学员不可办理调班、退费手续。

6. 发现私自转让或涂改学员证者取消其听课资格。

八、结业证书

学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,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业证书。学员领取结业证书时须携带学员证、照片一张到项目部办理。

九、特此声明


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爱护公物。

有违法乱纪者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。受到开除处分者,学费不退。

注:各项目部有权对个别班级有特殊规定,解释权在各项目部。

报名须知所有之规定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拥有最终解释权。